一、所需要件
1、登记申请书;
2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;
3、房屋所有权证(原件);
4、拆迁许可证明(出示原件,收复印件)或房屋灭失证明;
5、其他必要材料。
注:申请人为单位的,第(2)项应提供其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(出示原件,收复印件)、委托书、受委托人身份证件(出示原件,收复印件)
二、承诺时限
资料齐全7个工作日
三、承办科室、联系电话
上街区房产管理中心行政服务科 565070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