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市上街区房产管理中心是区属事业单位,隶属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领导,由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行使全区住房保障、房产管理及住房制度改革等相关职责。郑州市上街区房产管理中心位于上街区中心路26号。内设办公室、房产科、物业科、保障性住房科、财务科、行政服务科6个职能科室。另下设区维修基金管理办公室,事业单位,隶属区房产管理中心领导。
郑州市上街区房产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; 负责拟定全区房产发展战略。
(二)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;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;负责全区限价商品住房 、经济适用房、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、棚户区(旧城)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。
(三)负责全区房产市场管理工作;依照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区房产转让、租赁、拍卖、广告、赠予、置换、中介、评估、担保和商品房预(销)售管理工作;负责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;负责全区房产中介机构资质核准和经纪机构资质备案。
(四)负责全区房屋权属管理;负责房屋登记工作、核发房屋所有权证;负责房产抵押登记、核发房屋他项权证;负责房产测绘管理工作;负责全区房产产籍档案管理工作。
(五)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;负责全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和物业管理小区达标验收工作;负责全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;指导、协调、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运作。
(六)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;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;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、管理和使用。
(七)负责全区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;负责全区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工作;负责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。
(八)组织协调房产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;编制全区房产行业科技进步规划并指导实施;负责房产行业综合统计工作。
(九)负责编制全区房产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;编制实施全区住宅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。
(十)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